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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社会科学研究处/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中心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1-01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及《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办〔2025〕2号)要求,我校申报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我校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及申报成果范围

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是当前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重要的成果奖项。本届评奖的奖项设置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以下简称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本届奖励名额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

(一)受理成果范围

参评成果产出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参评成果类型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不可再申报。

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附件1)及《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附件2)有关规定。

加强组织、质量导向、择优推荐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根据上级通知,我校可申报15项成果。请各学院(部)根据择优推荐,建议申报成果的可参考下列因素: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教育学类成果。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获得“优秀”等次的课题研究成果。

(三)我校教育学方向A3类及以上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及智库成果,且成果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程序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完成申报动员与工作布置;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填写《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3)、准备申报支撑材料(申报表填写及支撑材料整理建议见附件4);组织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或专家评审会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确定推荐排序,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将下列申报材料报送至社科处评价统计科:

(一)电子申报材料:1.申报表Word格式;2.参评成果PDF格式;3.证明材料PDF格式。一申报人的电子版材料需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奖项类别+成果类型+单位全称+姓名”命名,例如“著作论文奖+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张X”;

(二)申报表纸质版一式1份;

(三)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一览表》(附件5)电子版及纸质版:请学院注明推荐排序,并由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学院(部)盖章。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2025年11月4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按学科分类后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XX学院(部)/单位-教育部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选申报材料”,打包后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gxnu.edu.cn。纸质版汇总表及申报表提交至社科处评价统计科(育才图书馆315室)。

(四)2025年11月5日社科处审核材料,最终通过审核的材料报送至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全区评审。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评价统计科联系,联系人:栗老师,联系电话13005948009项老师,联系电话:15907889972;蒋老师,联系电话15678850349

 

附件: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4.申报表填写及支撑材料整理建议(另行提供

5.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推荐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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