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积极响应2025年“中越人文交流年”号召,深化中越青年友好往来,促进两国文化互鉴与人文合作,为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注入青春动能,现选派优秀学生参加2025年广西师范大学“知行东盟”学生系列活动之“青春共鉴·文脉相承”——2025年中越人文交流年青年友好周暨广西师范大学与越南胡志明市国家大学下属人文社科大学青年交流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共7天)
二、活动地点
越南胡志明市国家大学下属人文社科大学
三、活动内容
活动围绕“青春共鉴·文脉相承”主题,通过文化体验、学术对话、社会观察等形式,促进中越青年深入交流。具体包括:
(一)文化互鉴与非遗体验:参与越南奥黛试穿与礼仪教学、壮族山歌与竹竿舞教学等非遗工坊,体验中越传统文化的多元魅力;
(二)历史共鸣与文献研学:参观统一宫、战争遗迹博物馆,参与“红色足迹”主题讲座与档案沙龙,重温中越革命情谊;
(三)学术对话与青年论坛:围绕中越人文合作、教育交流等议题开展青年论坛,探讨合作新路径;
(四)城市探索与社会观察:分组走访胡志明市文化地标、商圈与华人街区,拍摄“胡志明市的N面”短视频,感受城市发展脉搏;
(五)青年责任与情感交流:与越南青年代表就“我能为两国民间友好做什么?”展开讨论;参与“家庭日”活动,深入体验越南家庭生活。
四、活动人数
30名学生(10名本科生、20名研究生)
五、申报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读在籍本科生、研究生(硕、博士);
(二)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备优秀的自我管理、独立生活及跨文化沟通能力,对国际文化交流抱有积极主动的意愿;
(三)学习成绩优良(本科生在上一学年中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在年级前30%),具备扎实的学术研究基础(研究生),入学以来无挂科、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扎实掌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了解中越历史文化,且有浓厚的探索与研究兴趣;
(五)具有良好的宣传素养,拥有艺术(如表演、书画等)、宣传(如摄影摄像、视频剪辑、推文撰写等)相关特长或实践经验;
(六)具备一定的英语或越南语沟通交流能力;
(七)政治面貌须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八)校、院两级学生干部优先;
(九)研究生奖助学金获得者、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
六、活动费用
(一)学校承担费用:国内往返动车(桂林-广州)、国际往返机票(广州-胡志明)、国内(广州一晚)住宿、签证、保险、在越活动交通与住宿(含早餐)、欢迎晚餐等。
(二)学生自理费用
包括护照办理、境内用餐、境外午晚餐及其他个人消费。
七、申请与选拔
(一)学生报名、学院(部)审批。学生于2025年11月1日之前填写报名表(附件2),经学院(部)审批同意后,提交报名表。本科生提交纸质版报名表至雁山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四楼4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twzzb@mailbox.gxnu.edu.cn;研究生提交纸质版报名表至雁山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一楼116研究生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或育才校区田家炳楼2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gzbzz@163.com。
(二)学校选拔、公示。组织面试,择优录取。共青团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负责本科生的选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的选拔,选拔后公示名单。
(三)向越方学校提名。学校向越方学校发送推荐人员名单,越方学校出具邀请函。
八、活动咨询
(一)活动咨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任老师,电话:0773-5857151
(二)报名咨询
1.校团委代老师,电话:18877324713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张老师,电话:18978329893
九、其他说明
(一)如学生因个人原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途退出活动,已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学生自理。
(二)参与学生需按要求完成活动总结报告,并在返校后参与相关分享交流。
(三)活动解释权归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所有。
附件:1.活动日程安排
2.广西师范大学中国学生出国(境)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校团委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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