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各校级学生组织、各校级学生社团:
为传承清廉文化,弘扬廉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清廉师大”建设,营造崇廉尚德、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经研究,现决定开展广西师范大学第四届校园廉洁大使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范围和名额
(一)活动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11月11日。
(二)评选范围: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三)评选名额:20名左右。
二、组织单位
本活动由学校“清廉师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具体组织。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评选对象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作风过硬。评选对象要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密切联系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生活动,工作责任心强,能带头积极主动开展倡廉传廉工作。入学以来没有违纪违规行为,没有背离廉洁诚信价值的行为,没有在网络发布过不当言论,没有受到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实绩突出。入学以来,学习勤奋、工作踏实、生活简朴,立志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对廉洁宣传教育方面具有浓厚的兴趣和一定的专长。
(四)口碑过硬。评选对象在学习生活、工作能力、个人品质等方面要得到广大师生普遍认可。
(五)事迹突出。评选对象在推动廉洁诚信方面有特殊事迹和表现,积极参与新时代“清廉师大"建设,在教育部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5·10”思廉日廉洁教育系列活动、“12·9”廉洁宣传教育月等各类廉洁主题教育中有突出表现,或在廉洁研究、廉洁教育宣传等相关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六)承诺廉洁。评选对象承诺终身保持廉洁、拒绝腐败,并承诺在未来的学习生活工作中积极推广廉洁诚信并实施廉洁引领示范。
(七)参与宣传。所评选出的各级廉洁大使在受聘后当学年内要义务承担廉洁文化教育基地讲解服务、参与学校“风清雁园”微信公众号稿件采编、在本学院(部)开展廉洁微课宣讲等“清廉师大”建设相关工作。
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校园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学生不能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四、评选流程
学校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发布活动信息。各学院(部)、各校级学生组织要广泛宣传动员。
(一)自愿报名(10月21日-10月27日)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自愿申请,于10月27日24:00前填写报名表(附件1)上交至本人所在学院(部)团委,或所在校级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社团,或相关单位。同一名学生只能选定一个组织报名。
(二)组织推荐(10月28日-11月4日)
(1)各学院(部)、各单位、各校级学生组织、各校级学生社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择优推荐人选参评校级廉洁大使。各学院(部)可分别推荐1名本科生、1名硕博研究生,并在汇总表(附件2)中标注推荐排序;各单位、各校级学生组织(以校团委确定为准)、各校级学生社团可择优各推荐1名学生代表参评校级廉洁大使,如无合适人选也可不推荐。推荐人选须在各学院(部)、各单位、各校级学生组织、各校级学生社团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
(2)附件1、附件2、公示等材料于11月4日17:00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qinglianshida@163.com(压缩包命名为“XX学院(部)/XX校级组织+第四届校园廉洁大使推荐材料”);纸质版材料上交至雁山校区综合行政楼北楼党风廉政建设办568室(学生助理值班时间:下午14:30-18:00)。
(三)申请人资格审查并形成正式候选人名单(11月5日-11月6日)
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条件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初审通过名单,通过初审者将列为第四届校园廉洁大使候选人。
(四)组织评审(11月7日-11月10日)
由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联合组织相关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评选出广西师范大学第四届校园廉洁大使。
(五)全校公示
拟当选廉洁大使通过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情况,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发布结果
公布校级廉洁大使名单,颁发第四届校园廉洁大使证书并举行聘任仪式。
五、活动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叶老师,18776929726;
校团委,程老师,0773-3696677。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第四届校园廉洁大使候选人报名表
2.广西师范大学廉洁大使候选人汇总表
学校“清廉师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