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班主任考核的通知
发送部门:学生工作部(处)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0-16

各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本科生班主任(以下简称班主任)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学校全员育人工作格局,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管理实施办法》(师政学工〔20235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49—20256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学生日常教育与学风建设、创新精神培养与职业发展指导、工作协同等三个方面,重点考核班主任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程序

班主任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各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生工作部(处)的统筹安排下,组织实施本单位班主任的考核工作。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一)个人自评。班主任对照考核指标(附件1),结合本人工作实际进行自评打分。

(二)学生评议。由学生代表采取不记名方式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线上测评(附件2)。参与评价的学生人数不低于班主任所负责班级总人数的50%

(三)学院考核。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班主任自评及其佐证材料、学生评价情况等,对班主任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全面、集中考核,综合确定评定等级(附件3)。

(四)公示上报。考核结果在学院(部)内公示3个工作日。班主任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公示期内向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递交复核申请材料,提供新证明,由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复核和答复。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备案。

四、考核综合成绩

班主任考核综合成绩由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汇总统计,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核评得分×80%+学生评议得分×20%。班主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分以上)、合格(60-84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级。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此次班主任考核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管理实施办法》,做好此次班主任考核工作。

(二)请各学院(部)班主任认真填写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测评表》,根据测评表里的考核指标准备佐证材料,并将附件1及其佐证材料上交到学院(部)核查。

(三)请各学院(部)于102812:00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XZX240@126.com,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一份同步报送至雁山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学工部218办公室。未尽事宜,请与研修中心联系,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15078368321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测评表

2.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情况学生评议表

3.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1016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