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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廉·行”廉洁文化示范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0-09

各相关单位:

2024年度“廉·行”廉洁文化示范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项目结题鉴定将由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完成。建设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结项:

(一)项目建设期间,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项目建设内容高度相关的理论文章1篇,或撰写字数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或调查报告1份,或完成在课题申报中承诺的实践成果、专项成果等。成果发表须注明“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度“廉·行”廉洁文化示范项目”。

(二)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内容或延期项目的,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报《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项目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延期期限自项目负责人填报《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之日起计算。

(三)逾期不能完成且未申请延期的课题予以撤项处理,不再拨付课题余款。被撤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和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课题。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课题组将结题材料纸质版(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结项审批书变更审批表各一式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于20251017中午12点前提交至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71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inglianshida@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6677 

 

    附件:1.2024年度“廉·行”廉洁文化示范项目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

    2.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

202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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