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已发布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申报公告,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论述,紧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科研为教学服务的导向,深入研究思政课建设和教学基本规律、重大问题,守正创新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
二、资助类别与定位
(一)本次专项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
1.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思政课建设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系统性研究。
2.一般项目应立足于思政课教学实践,突出服务教学导向,围绕对思政课教学创新具有理论支撑作用和实践指导作用的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
三、资助领域
申请人须按照专项近年课题指南的导向性要求,比照已立项课题,结合自身研究基础,着眼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和领域,科学拟定题目申报。题目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重要论述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和新时代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案例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力量根基把道理讲深讲透讲活,马克思主义理论经典、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籍、世界历史文化名著进思政课;
(二)高校学生思想动态及思政课学情,高校思政课各门课程教学的基础性前沿性问题,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及重点难点,教学示范讲义、创新课件、优秀案例及数据库、实践基地建设;
(三)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给思政课教学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以“大思政课”拓展全面育人新格局、以跨学科支撑高校思政课建设、理论成果与教学成果互相转化、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国外“思政课”或“公民道德”课程建设、课程思政等。
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力戒脱离实际、简单重复或搞拼凑式研究。
四、申请人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思政教学科研人员、省级以上教育研究相关机构科研人员和军队院校政治教员。
(三)重点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四)申请人可根据教学实践和研究实际自主确定课题组。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支持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特等奖获得者、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等优秀思政课教师担任负责人申报课题。鼓励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在涉及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相关课题中,须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担任课题组成员。
五、限项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提高研究质量,专项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11月3日前),申报2025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二)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三)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四)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项目负责人要对课题组成员发表成果进行审核把关,并在最终成果中明确课题组成员的贡献。
六、资助额度与研究时限
(一)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研究专项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其中《选题说明》不超过300字),要按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见附件1-2)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三)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相关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思政课教学示范讲义、创新课件、优秀案例等实践类课题成果可以会议鉴定方式结项。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五)拟申报学院(部)和申请人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按工作程序对申报材料、申请人及课题组进行资格审查。
(六)本年度专项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10月27日零时开放,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系统”),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和活页1份,并确保申请书和活页线上线下内容完全一致。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七)各申报学院(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按规定做好申报信息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八、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10月23日前,拟申报学院(部)、各申请人做好如下工作:
1.各学院(部)报送申报意向,即组织申请人根据申报公告和往年申报指南(附件3)做好选题工作,将选题信息填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并汇总好,于10月9日(周四)前将汇总表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skc-kyk@gxnu.edu.cn。职能部门和理工科学院可直接发到指定邮箱。
2.各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和活页。
3.各申报学院(部)积极组织论证、打磨本子,同时加强审核,对申报材料、申请人及课题组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并于10月23日(周四)前整理好本单位的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skc-kyk@gxnu.edu.cn。职能部门和理工科学院可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10月24日—27日:社科处审核申报材料,并反馈审核意见。
(三)10月28日—30日:申请人完善申报材料并定稿,于10月30日(周四)前在系统中上传申报书和活页,同时各学院(部)统一将纸质申请书2份、活页1份、汇总表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社科处,地点:雁山校区起文北楼530室。纸质申请书和活页应确保线上线下的内容完全一致。
时间紧,任务重,请拟申报学院(部)和各申请人务必按时间安排推进和完成各项申报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0室;联系人:潘老师、陈老师、胡老师;电话:0773-3697266;邮箱:skc-kyk@gxnu.edu.cn。
附件:
1.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
2.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3.2020-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指南及立项名单(另行提供)
4.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