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我校校级研究机构人员任免职的通知》(师政人事〔2022〕4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校中国语言文学研究所等56个校级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科研创新平台的建设和各项学术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师政科研〔2025〕5号),学校决定进行校级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每个科研创新平台1名负责人,由挂靠单位负责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负责人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和贡献度,学风正派、富有开拓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原则上在退休前能任满一届(3年)。在同等条件下,各单位要优先推荐优秀中青年学者。
(三)负责人一般任期3年,可以连任。
(四)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等校外单位联合组建的校级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岗在编人员。
三、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的校级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包含聘期在2025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各校级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各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经单位会议讨论通过后,推荐报送校级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候选人。
四、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广西师范大学校级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人文社科类报送社会科学研究处平台管理科,理工类报送科学技术处科技平台科),邮件请命名:“单位+姓名+校级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推荐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社会科学研究处、科学技术处联系。社会科学研究处联系人:项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7267,邮箱:skcpt@gxnu.edu.cn,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8室;科学技术处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0930,邮箱:kjc@gxnu.edu.cn,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1室。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校级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推荐表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