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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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助研究生参加2026年春季学期澳门科技大学访学项目的通知
发送部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9-26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加强与中国澳门高校的校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学生视野,学校拟选派并资助优秀在校生于2026年春季学期赴澳门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澳门科技大学简介

澳门科技大学建校于2000年,现已成为中国澳门学生规模最大的综合型大学。经澳门特区政府批准,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学校在多项国际排名中表现优异,2020-2025年连续跻身泰晤士高等教育(THE)世界大学排名三百强,2024年位列亚洲大学排名第58位及世界年轻大学排名第38位,并在2025QS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居全球第464位。

二、项目时间

2026年春季学期,2026112日至2026510日。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

(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且2026年春季学期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在读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不纳入派出范围)。

(三)在校期间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赴中国澳门学习的学费和相关费用,且愿意购买个人境外医疗和意外保险(保险保额要求200万元)。

(五)档案不在我校的定向研究生须提交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出国(境)的函件(签字盖章)。

(六)遵守《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四、选派名额

学校将选派不超过12名研究生,给予30000/人的经费资助。曾获得学校资助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学生原则上不纳入资助范围。

五、课程和学分

(一)课程选择

澳门科技大学所有专业都开放申请,申请者可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关的课程学习(具体课程可参考澳门科技大学官网https://www.must.edu.mo/)。根据澳门科技大学规定,交流学生每学期应修不少于12个学分,最多修读18个学分。澳门科技大学将于开学前一个月发布可修读的课程列表。

(二)学分转换

1.学分转换:原则上按相同或相似专业课程1:1进行学分转换。一门课程可以转换的学分数不得超过我校对应课程的最高学分数。学生须提前与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和分管教学副院长就境外专业课程的选择以及学分转换事宜进行沟通和书面确认。

2.公共课:如派出前未完成我校公共课学分,须提前与所在学院(部)沟通确认公共课的选修事宜。

六、项目费用

(一)按《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向我校缴纳学费及学杂费等相关费用。

(二)缴纳澳门科技大学学费及相关费用。

序号

收费项

金额

备注

1

报名费

500港币

 

2

学费

2800港币/学分

每学期至少修读12学分

3

住宿费

3650港币/每人/每月,含水电网费

二人间(校区宿舍)

4

床铺费

1800港币

含床垫、棉被、冷气被芯、枕头各一张/个;床单、被套、枕袋各两张/个

5

保证金

6000港币

在学期结束后,如未损毁学校设施可获全额退还(银行转账)。

6

其他

入学体检费、学生团体保险等费用

根据澳门科技大学通知缴纳

(三)赴中国澳门的往返旅费、生活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的费用由学生自理。

七、报名和咨询

(一)报名

通过一网通办线上提交广西师范大学中国学生出国(境)申请(网址及登录说明请见附件3)。

截止时间

 202593016:30 前完成一网通办学院(部)审批。

(三)项目咨询

1.项目联系人

研究生院项目办程老师、黄老师,电话:0773-369981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孙老师,电话:0773-5857151

QQ2404245199,邮箱:studyabroad@gxnu.edu.cn

办公室:育才校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2号楼104办公室。

2.咨询QQ215326685(赴港澳台交流学习咨询群)。

八、注意事项

(一)一旦被接收学校录取,不得无故放弃交流机会。

(二)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接收院校直接联系,若干涉名单确定进程,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三)有意向参加项目的同学请及时办理港澳通行证并签注。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

2. 澳门科技大学短期交流课程须知

3.“一网通办中国学生出国(境)申请流程操作手册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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