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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送部门:社会科学研究处/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中心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9-09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民族领域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推动构建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智力支撑,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启动2025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期资助项目范围

2025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分为两部分:

(一)主要资助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对民族领域基础理论与重大现实问题深入研究的成果。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学术专著、研究报告、资料汇编等,通俗读物、论文集、教材、软件、译著等不在资助之列。

(二)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以下简称古籍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整理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古籍专项”)。申报内容须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作品,主要包括点校、译注、影印、汇编、索引、书目等。项目应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侧重选取能够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的古籍文献,特别是体现“融合性”“共同性”史实和观点的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申报人须自行联系出版单位并在申请表中注明,中标项目公示时,出版单位一并公示。项目最终成果须为正式纸质出版物,采用古籍室提供的统一版式,并须将出版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古籍室用于数据库建设。

二、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每个项目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以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申报项目的课题负责人,须已开展实际研究工作,并已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内容。

)申报项目的成果核心内容须未出版或发表,且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资助或奖励;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已经签订出版合同、纳入出版社出版计划或有出版社推荐的研究成果优先。

)未获得其他后期资助项目支持。

三、项目管理和经费

所申报项目均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实际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后期资助项目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完成(“古籍专项”除外),确有需要延长须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长半年。

材料报送要求

(一)填写课题申请表。即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课题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表),连同申报成果一起报送社科处审核、上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包括课题申请表、申报成果各一式2份。均采用A4纸双面印制,课题申请表采用左侧骑马钉装订,申报成果采用胶装(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胶封)。

2.电子版材料。包括电子版课题申请表、申报成果。各学院(部)将以“申请人单位+姓名”命名的申请表(word格式及PDF格式)、申报成果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社科处项目科邮箱,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文件夹统一命名为:2025年+姓名+课题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三)在申报成果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撰写的申报成果,须附一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四)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各申报单位请于10月9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社科处项目科邮箱:skc-kyk@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联系电话:0773-3697266,联系人:陈老师、潘老师、胡老师邮箱:skc-kyk@gxnu.edu.cn;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0室。

 

附件:2025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课题申请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年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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