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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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桂林市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校工会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9-09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桂林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办通〔2025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推荐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和评选范围

(一)推荐名额

根据工作通知要求,我校可向桂林市总工会推荐桂林市先进工作者1名。各学院(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名候选对象,如条件不符合可不推荐。

   (二)推荐评选范围

2020以来在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 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 工人、农民 、科教人员、管 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 动者。曾获得 “桂林市劳动模范”或“桂林市先进工作者”称号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且未因这一贡献获得其他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以推荐。原则上不推荐离退休人员和享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相应待遇人员,如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推荐。

推荐人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具体要求为:机关事业单位人选不超过总数的35%,其中,县处级干部不超过20%自治区管理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评选条件要求

桂林市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与党同心、跟党奋斗,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参与全面深化改革,爱岗敬 、创新创造,踊跃投身以 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式现代化桂林篇章的火热实践,在本职岗位上奋发进取、拼搏奉献,政治坚定、事迹突出,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具有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全市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竞争力和安全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推动质量发展,深化产业改革发展,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双百双新”、“千企技改”、“人工智能+产业项目发展工程,建设制造强市、质量强市、交通强市、网络强市、数字桂林;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补齐安全发展领域短板,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推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生态食品、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构建全市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推进我市基础级智能工厂向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梯度跃升;加快发展物联网数字经济;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链和先进制造业集群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办好人民满的教育,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广西工匠和桂林工匠、高技能人才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质量 “科创桂林”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强基础研究,加强企业 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打造科技创新应用场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增进生福祉,提高人生活品质,完善分配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桂林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文旅焕新 行动,加快推进旅游与文化、农业 、工业、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和水平,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加快发展,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和漓江流域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绿色低碳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设美丽桂林,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桂林”建设,保卫人生命财产安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推进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合作,促进大通道、金融、信息、展会、园区、农业、人文等合作,突出制造业抓招商,服务企业抓招商,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扎实推动桂林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奋进突破,积极服务和融入自治“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推动面向东盟金融门户及信息港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二)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工作程序

(一)基层申报

各学院(部)、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所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优中选优还须经所在单位基层纪委出具廉政意见,并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审议通过。

申报截止时间2025912日(星期五11:30前向校工会报送电子版材料邮箱:gxnugh@163.com),内容包括:

1.推荐对象的廉政意见;

2.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并在事迹材料中明确体现符合评选条件12个方面中的具体方面)

3.基础荣誉材料(彩色复印件);

4.桂林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二)征求意见:校工会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三)组织评审:由校第十二届教执委、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四)提请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推荐人选。

(五)校内公示。

四、推荐评选工作纪律要求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强化推荐评选工作严肃性。按照工作程序履职尽责,从严审核,对于伪造相关材料、伪造所获得的荣誉及奖项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校工会联系。联系人:屈老师;电话:0773-5843254;联系地址:育才校区教职工活动中心403办公室。

 

   附件:桂林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校工会

20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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