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管理办法》(师政人事〔2023〕69号)以及《关于开展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个人申报、设站单位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推荐、学院(部)党政联席会审核,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研究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复审,学校审定,拟同意左双文教授等29人具有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5年9月8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止。如对上述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9月1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学校人事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编:541006;人事处监督电话:0773-3690076)。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
人事处
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