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在社会服务和国内一流大学中的重要作用,参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意见》(总工发〔2017〕13号)和《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总工办发〔2017〕19号),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25年拟评审认定2个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各学院(部)、各单位可根据申报条件结合实际进行推荐申报。
二、推荐条件
(一)原则上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且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市级(含)以上劳模、省级(含)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市级(含)以上工匠为领衔人,组成的创新团队。
(二)有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工作。
(三)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定期开展技术攻关或创新活动,运作规范有序。
(四)具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取得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5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8日12:00前,各申报单位要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及时上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申报材料。需上报的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1.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
2.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认定评分表;(见附件2)
3.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三)申报程序
由本人或所在单位部门分工会推荐申报,经所在单位党政同意。申报的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名称形式一般为“领衔人姓名+专业领域方向”。每个学院(部)、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个。
四、认定程序
由校工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提出建议名单,经学校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组织领导机构审定后,予以认定,并给予一定建设经费支持。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各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将真正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作用的创新工作室推荐出来。同时,要积极指导本单位开展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积极搭建教职工创新交流平台,推动教职工技术创新活动蓬勃发展。
联系人:屈老师 电 话:0773-5843254
邮 箱:gxnugh@163.com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2.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认定评分表
3.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校工会
202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