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校具体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2025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负责实施具体事宜。
二、申报名额
本届成果等次评定实行限额推荐,学校作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推荐名额不超过1项。
三、评定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职业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四、申报评定程序
申报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的教学成果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申报等次的教学成果应经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推荐。
本届成果等次评定条件见附件2:2025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条件。
五、材料报送要求
每项成果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推荐排序汇总表(附件4)(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扫描)。
2.2025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申报书(附件5),填写说明见附件6。
3.教学成果报告。
4.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除教材、著作提供样书1份外,其余材料按类型编排并提供目录清单,装订成册,总页码不得超过100页),具体要求见附件7。
请各相关单位成果申报人于2025年8月2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wb10160811@126.com,打包文件按照如下命名:学院-姓名-2025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申报。
六、联系人及电话
未尽事宜,请与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王棒, 17302209385。
附件:相关表格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