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代表的授权管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代表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师政资产〔2025〕3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决定对学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代表信息库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代表库人员名单由学校各学院(部)、各单位按要求推荐候选人,经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报学校同意后确定。
二、采购人代表候选人条件:
(一)我校在职在岗正式教职工;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廉洁自律,有法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心强,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三)熟悉相关领域的业务,了解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评审程序,能胜任学校采购招标评审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三、各学院(部)、各单位推荐人数:每个学院(含重点实验室)至少推荐6人,科技处、教务处、保卫处、网信中心至少推荐6人,基建处、后勤保障处至少推荐8人,其余每个职能部门至少推荐2人,多推不限。
四、各学院(部)、各单位请于2025年7月4日(星期五)前将《广西师范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代表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送交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cgglk@mailbox.gxnu.edu.cn邮箱。
联系人:程晨、高萍莉,联系电话:0773-3696563。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代表候选人推荐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