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弘扬我校教师高尚师德,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完善教师评价机制,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尊师重教、教学相长的良好氛围,加快建设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广西师范大学团委
二、承办单位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会
三、参与活动对象
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
四、评选原则
(一)坚持民主推荐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原则;
(四)坚持“学生最喜爱”原则。
五、评选范围
全校承担教书育人工作的一线专任教师,且在我校任教三年以上。
六、评选条件
(一)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融入到日常管理、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和追求。
(二)有道德情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有大局观念,团结同事,识大体,善包容,在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无私奉献、无教学事故。
(三)有扎实学识。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育教学能力、勤勉的工作态度,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教师群体中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效应。
(四)有仁爱之心。关爱学生,讲诚信,讲公正,尊重学生人格,主动关注学生学业发展、职业规划、心理健康等方面,因材施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注:学校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和辅导员不参评;近三年获得广西师范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不再参评。)
七、评选名额
各学院(部)推荐1名候选教师,评选出2025年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21名。
八、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班级推荐(2025年6月17日—6月24日)
各学院(部)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会议,对照评选条件,通过自主提议、民主投票和辅导员审议的方式,推选出本班级“学生最喜爱的教师”1名。
(二)各学院(部)推荐(2025年6月25日—7月3日)
1.各学院(部)学生会组建不少于20人的院(部)级评审团并召开评审会,由班级推荐人(候选人的学生)结合教师取得工作实绩和对参选对象的了解等,进行3分钟的现场演讲代言及PPT展示,学生代表评委进行现场投票,根据得票排名评选出本学院(部)“学生最喜爱的教师”1名。
2.各学院(部)党委根据本学院(部)学生会的酝酿推荐情况,根据参选条件审核候选人初步人员资格,研究确定本单位的候选人提名人选。
3.确定推荐参加全校评选的相关教师,按照要求撰写2000字左右的候选人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各学院(部)学生会填写300字以内的推荐理由(详见附件1),提供候选人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其中生活照大小不少于1M),同时将电子版及相关材料于7月3日(星期四)18:00前发至校学生会邮箱:gxnusu@163.com。
(三)学校复核(2025年9月4日前)
本次活动邀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活动指导委员会,负责“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指导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参评人进行资格评审,资格审查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纪律和师德师风情况,并实行一票否决制,确定全校“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候选名单。
(四)结果公示(2025年9月9日前)
候选人经学校复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学生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代 猛,0773-3698013;陈宇婷,13978998416。
附件:1. “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2.“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先进事迹材料
校团委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