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具体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原则上从近年内获得自治区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中推荐,鼓励推荐人工智能、量子科技、集成电路、新一代网络、先进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矿产勘探、生物育种等领域高水平科技成果,项目经学校推荐报送后,科技厅择优遴选提名。通过专家提名的项目请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办理。
二、提名条件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一)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2年5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2年5月31日前)。
(二)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四)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须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积极动员符合提名条件的老师申报,请有意愿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并按照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及提供模板,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初稿(盖章版纸质件,一式5份)和推荐成果清单(附件2),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前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科(雁山行政北楼533室),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kjc@mailbox.gxnu.edu.cn。项目获得科技厅提名后再另行通知开展后续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电话:0773-3690051。
附件:1.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成果清单
科学技术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