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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专职辅导员本科课堂教学水平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学生工作部(处)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5-19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本科课堂教学水平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专职辅导员本科课堂教学水平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及免测条件

(一)测评对象与组织形式

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拟参加本科课堂教学水平测评的专职辅导员。其中,申报中高级职称专职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测评;申报中级职称的国际学生辅导员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测评。申报者须在当前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任职两年(含)以上。

(二)免测评条件

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测评:

1.获现职称以来,获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不含团队性质的比赛),或获校级及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教学类、宣讲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不含团队性质的比赛);

2.获校级及以上辅导员年度人物。

以上获奖及称号只能在一个职称评审阶段内使用。

二、测评内容

主要对申报专职辅导员的本科课堂教学水平进行测评。专职辅导员申报的教学课程仅限形势与政策、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劳动教育、创新创业基础、军事理论、国家安全教育等。本科课堂教学水平测评由学生评价、督导评价和专家评价等三个部分组成,各环节均为百分制。

(一)学生评价(满分100分)

根据学生评教结果,提取申请教学测评的专职辅导员最近两学年学生(即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评教数据,取两学年各学期、各门课程的平均值。如果某一学期无课,则往前推一学期。如因正当理由无学生评价成绩,测评成绩依据其他两项计算,再按照百分制折算后评定等级。

(二)督导评价(满分100分)

由学生工作部(处)统计,数据来源于“广西师范大学教务教学一体化平台-教学评价系统”。统计方式为:参评专职辅导员最近两学年(即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督导评价分数的平均成绩。督导评价包括校级督导和院(部)级督导的评价,如4个学期没有1次督导评价的,需要提前至少2周自行通过教务处的“教学质量评价系统”邀请督导听课,操作指南参见(附件1)。

(三)专家评价(满分100分)

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同行专家,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水平测评专家评价表》,从课堂教学、教学大纲、教案三个维度对参评专职辅导员的教学水平进行评价,该指标评分满分为100分。

1.课堂教学(满分80分)

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专职辅导员均须参与专家评价。其中,申报高级职称的专职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处)聘请校内外专家团队对专职辅导员进行集中课堂教学评价,专职辅导员课堂教学时间为15分钟,由专职辅导员自行提交10个15分钟的教学节段课件,现场随机抽取任一节段进行课堂教学,专家组对其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取其平均值。专家评价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2.课程教案(满分10分)

根据参评专职辅导员开展课堂教学所对应的一节课教案进行评价。

3.教学大纲(满分10分)

根据参评专职辅导员开展课堂教学所属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评价。

三、测评成绩核算与等级划分

(一)测评对象成绩核算

1.参评专职辅导员测评最终成绩,按学生评价(25%)、督导评价(35%)和专家评价(40%)的权重进行分数折算,折算后总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数。申请教学测评的专职辅导员须具备当年三项指标成绩,方可获得教学测评结果。

2.教学测评结果根据综合评价分数分为四个等级,即优秀(90-100)、良好(80-89)、合格(60-79)、不合格(<60)。

3.上述三项指标中有一项成绩不合格,总成绩则评定为不合格。获评优秀等级者,三项单项指标需均达到80分以上。

4.获校级课程教案比赛一等奖者,可申请不参加教学测评工作中课程教案评价环节的测评,且该项指标直接赋值95分。如对直接赋值的成绩不满意,可申请参加课程教案评价环节。

(二)免测评对象成绩认定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认定当年教学测评等级为优秀:

(1)获自治区级及以上各类教师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自治区级及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教学类、宣讲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

(2)获校级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或获校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教学类、宣讲类比赛一等奖及以上;

(3)获校级及以上辅导员年度人物。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认定当年教学测评等级为良好:

(1)获自治区级及以上各类教师教学竞赛优秀奖,或获自治区级及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教学类、宣讲类比赛三等奖;

(2)获校级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或获校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教学类、宣讲类比赛二等奖;

以上如有重合,则以最高等级进行认定。

四、材料要求

(一)课程教案评价材料

申请教学测评的专职辅导员必须提交1门主讲课程(不少于2学分)的课程教学大纲及开展课堂教学的教案,提交的教案中须含教学设计、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作业布置、参考书目、教学反思等内容。课程教案评价材料排版要求及教案模板参考(附件2)。

以上提交的材料一律用A4打印纸双面黑白打印(个别表格、图例确因需要可彩色打印,但仅限表格、图例),按下列要求装订:

1.封面(请用浅绿色纸);

首行:2025年专职辅导员本科课堂教学水平测评课程教案评价材料(页面上方居中,二号,宋体);

第二行:课程名称(例如:形势与政策,页面二分之一处居中,初号、黑体);

2.目录;

3.课程教学大纲;

4.教案。

请按以上顺序将测评材料汇编成册,并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除封面外,其他材料正文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加粗;二级标题用4号黑体加粗;三级标题用小4号黑体加粗。正文内容用小4号宋体,1.5倍行距排版。

以上各类材料中均不能出现本人所在学院和姓名等个人信息。

(二)教学节段PPT

专家评价中的“教学节段”,特指课堂教学15分钟所需要的教学内容。10个教学节段的内容均须出自同一门课程的不同章节中。该材料只需准备电子版的课件和目录。课件中均不能出现本人的学院和姓名等个人信息。目录电子版需备注好学院和姓名。(此项材料为申报高级职称的专职辅导员提交)模板参考(附件3)。

五、具体安排

(一)申请报名

1.申请免测评的专职辅导员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申报中高级职称专职辅导员本科课堂教学水平测评免测评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于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17:00前,由各学院(部)本科学生工作专项通知联络员统一收集汇总,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学院+姓名+免测评申请材料)统一提交可编辑版及学院(部)盖章、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的扫描件电子版汇总表和获奖奖状、获奖通知原件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教科邮箱xgbsjk@126.com。申请免测评的专职辅导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审核、公示,按照测评文件规定认定等级并公示。

2.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专职辅导员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申报中高级职称专职辅导员本科课堂教学水平测评报名汇总表》(附件5),并于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17:00前,由各学院(部)本科学生工作专项通知联络员统一收集汇总,将可编辑版及学院(部)盖章、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教科邮箱xgbsjk@126.com。特别说明:拟安排在秋季学期开课的课程,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组织专场测评。

(二)材料提交

申报高级职称的专职辅导员于2025年6月9日(星期一)17:00前将测评的纸质材料(课程教案)及电子材料(专家评价所需的10个教学节段的课件、目录)刻录成光盘,报送至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236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

请各学院(部)务必通知2025年拟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专职辅导员认真阅读相关文件通知,了解专职辅导员课堂教学水平测评的工作流程,组织申报职称的专职辅导员按时提交材料,提前做好测评准备,测评结果将于2025年9月10日前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进行公示。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部(处)思教科,电话:3698160。

 

附件:1.新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操作指南(教师版)

2.课程教案评价材料排版要求及教案模板

3.教学节段目录模板(供参考)

4.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申报中高级职称专职辅导员本科课堂教学水平测评免测评申请汇总表

5.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申报中高级职称专职辅导员本科课堂教学水平测评报名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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