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校具体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2025年广西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等次评定申报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教师教育学院负责实施具体申报汇总事宜。请各相关单位尽快确定成果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及工作联系人,并于4月12日前将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2025年广西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立项表》(见附件6)纸质版交至育才校区田家炳楼402办公室,或将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353948263@qq.com 。
二、申报主体要求
已在上一届获奖的成果主持人不能再主持申报。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一个成果项目,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申报其他成果项目。仅作为成员参与申报的,最多参与两项成果申报。历届申报但未获奖的项目,再次申报的,申请表和成果报告内容的重复率不得超过70%。已获奖的项目不能变更题目或负责人等再次申报。
三、工作安排
(一)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中附件3、附件4 的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二)请各相关单位于6月30日前上报所有申报材料(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及各项教学成果申报材料)。请将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交到教师教育学院办公室(育才校区田家炳楼40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353948263@qq.com 。学校拟于7月1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初步确定推荐名单。
三、联系人及电话
未尽事宜,请与教师教育学院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陈珍群, 0773-5836221。
附件:
1.2025年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推荐限额表
2.2025年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
3.2025年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申请表
4.《2025年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申请表》填写说明
5.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
6.2025年广西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立项表
教师教育学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