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5年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项目出国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项目出国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国交〔2025〕1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计划
根据文件要求,2025年计划选派区内区直高校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 12 名。派出国别为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及其它国家,留学或工作机构为高水平高校、中国(广西)—东南亚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柬埔寨金边)。具体选派项目如下:
(一)赴 RCEP 成员国及其它国家攻读博士学位项目10名。资助留学期限36个月;
(二)赴中国(广西)—东南亚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开展工作的管理人员2名(中心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二、申请条件及资助内容
详见《2025年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项目出国人员选拔简章》及《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项目外语水平要求》(附件2)。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项目人员填写《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申请中心工作管理人员填写《中国(广西)—东南亚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派出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2份,Word电子版一式1份。推荐意见应重点对申请人的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作出如实评价后填写,纸质版其中一份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证明材料包括:国外正式录取通知书或即将获得正式录取通知书相关证明(附中文翻译件)复印件(限攻读博士学位者),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2025年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项目出国人员推荐情况详表》(见附件5,按照优先推荐顺序排序,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盖章版一式1份,Word电子版一式1份。
(四)材料(一)和材料(二)电子版需合并成一个word版及pdf版;
(五)基层单位纪委出具的推荐人选廉政鉴定意见盖章pdf版。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部)、各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遴选条件组织做好推荐工作,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3月10日(星期一)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员须同时符合《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政策要求,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需经校党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申请。
(三)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近四年来已受国家、自治区及学校资助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正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其他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人、已录取人员,以及其他公费资助培养项目学成回国后未满规定服务期限人员。
(四)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负责项目咨询,联系人及电话:甘煜慧、唐燕艳,0771—5815402、5815403。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王霖、谢琴,联系电话:0773—3690080,邮箱:gxnuszk@126.com。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项目出国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国交〔2025〕1号)
2.2025 年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项目出国人员选拔简章
3.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
4.中国(广西)—东南亚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派出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
5.2025年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项目出国人员推荐情况详表
人事处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