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师生、校友参与社会捐赠,拓宽学校筹资渠道,进一步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筹资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现决定组织开展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度筹资激励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2023年为广西师范大学筹资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团体和个人(学校党政领导和专职从事筹资工作的人员除外)有资格进行申请。
(二)在2023年通过广西师范大学银行账户或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银行账户接受捐赠单笔实际到账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可以申请配套激励金。
(三)在2023年通过广西师范大学或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实际接收到的非货币资产,包含仪器设备、建筑物、书本、服装、书画、桌椅、车辆、系统软件等。经评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可以申请引进非货币资产激励。
二、申报程序与时间要求
(一)请符合激励条件的单位、团体和个人于2024年11月22日前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度筹资激励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2)并报送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书》纸质版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送至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育才校区财务保卫楼211基金会办公室项目与筹资部);《申请书》电子版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37904218@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申报单位/团体/个人+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度筹资激励申请书”)。
(二)2024年12月31日前,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将会同学校财务处等相关单位组织评审并报学校审批。
(三)激励兑现将于2025年内完成,具体以下发通知为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人:邹老师0773-5818169。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筹资管理暂行办法
2.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度筹资激励申请书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