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与研究能力提升,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育教学成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师政教学〔2023〕218号)(下文简称“管理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教改项目应立足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规律,从学校办学定位出发,针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存在的重点、难点、关键问题,注重改革创新和实践应用,探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新举措与新理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教改项目的申报、评审等相关内容按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2024年教改项目重点支持以下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一)专业设置与建设,基础学科相关专业建设,应用型专业建设,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应用,专业思政建设等。
(二)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包括通识教育理念与教育模式改革、通识课程体系改革与优化、通识课程实施与教学方法改革;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未来技术学院、网络安全学院、涉外法治学院等专业学院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复合型东盟语种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科研育人、国际合作育人、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跨校联合培养、劳动教育改革、公共艺术教育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改革、学分制改革等。
(三)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包括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培育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三进”教学工作;MOOC、SPOC、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社会实践等各类课程的建设,体现先进性、互动性、创新性的教学方法的改革,一流课程资源的共享,参与慕课西部行计划(含实验教学西部行计划);“四新”关键领域核心课程建设;教育知识图谱的应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教学资源建设;“十四五”规划教材和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建设;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应用与共享,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的建设与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
(四)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教学状态监测数据的运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认证、专业评估、教学评价、课程评价、学生学业评价等。
(五)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包括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建设,教师发展项目设计开发,教师教学发展培训与咨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
(六)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二、立项类型
2024年校级教改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A类、一般项目B类和教师教学发展专项,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类型。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应针对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在教育教学理论或改革实践上有一定创新性,对学校或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改革能够产生重要影响,可产生有较高推广价值的理论与实践成果。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A类和一般项目B类应对教育教学工作某一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一定成效,具有一定推广价值。
(三)教师教学发展专项
教师教学发展专项分为“教师教学发展立项项目”和“教师教学发展委托项目”两类。“教师教学发展立项项目”重在解决教师教学实践问题,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为研究目标,研究成果需有较强的教学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教师教学发展委托项目”重在为建立教师教学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提供路径方案。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名额。不限额申报,所在单位应组织开展项目初评工作,择优推荐、排序并公示。有在研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和“四新”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教改项目。
(二)申报材料
1.汇总表(附件1),双面打印,加盖公章,一式1份。
2.重点项目、一般项目A类和一般项目B类,填写申请书(附件2),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可复印,但至少有1份是原件),一式14份。
3.申报教师教学发展专项中“教师教学发展立项项目”的填写“2024年度广西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附件2),申报“教师教学发展委托项目”的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专项委托项目申报书”(附件3),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可复印,但至少有1份是原件),一式8份。
4.支撑材料,项目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支撑材料或其他说明,格式自拟,独立成册,目录自拟,一式1份。若没有,可不附。
请申报单位务必于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以上纸质材料交到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地址:育才校区校办楼109室或雁山行政北楼555室。同时将汇总表、申请书和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无需签字盖章)发送至邮箱sdgjs@gxnu.edu.cn,要求每份申报书为1个pdf文档、支撑材料为1个pdf文档,申报书命名:序号+姓名+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支撑材料命名:序号+姓名+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支撑材料,同一单位所有申报材料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命名:申报单位+推荐数量。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内容需保持一致。申报单位需要按时统一报送所有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候。
四、研究期限与结题要求
1.重点项目、一般项目A类、一般项目B类的实施周期为1-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但必须在立项4年之内结项,同一项目提交结项申请不能超过2次。结题要求参考“管理办法”中的结题与验收。
2.教师教学发展专项的实施周期为1-2年,其中,教师教学发展立项项目须在1年内结项,教师教学发展委托项目须在2年内结项。因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教师教学发展立项项目结项,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并同时提交关于我校教师教学发展的调研报告1篇(字数不少于5000字);教师教学发展委托项目结项,须以立项时约定的结项成果为准。
未尽事宜,请与高等教育研究室联系,联系电话:0773-3698175/5846480(王老师)。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4年度广西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
3.广西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专项委托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