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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校图书馆顺利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
发送部门:图书馆  发布日期: 2024-07-08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第一至五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结果的通知》,我校图书馆经过自查自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督查核实、文化和旅游部等相关部门抽查以及专家评议会复核等环节,顺利通过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


“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是为加强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而设置的古籍保护机构,由国务院批准颁布。我校图书馆于2009年入选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2010年被广西区文化厅确定为“广西重点古籍保护单位”,是广西唯一入选“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高校图书馆。馆内富藏古籍线装书12万余册,其中善本700余种8000余册,特色藏本包括康有为万木草堂藏书、广西地方文献、地方志、民国出版物、大型古籍丛书等,共同构成了图书馆丰富而特色鲜明的古籍资源体系。图书馆加强对馆藏资源的整理和发掘,先后有10种馆藏古籍入选第二批、第三批、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98种古籍入选《广西珍贵古籍名录》,充分显示了我校所藏古籍的文献价值、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自入选“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以来,我校图书馆制定了详细的古籍保护计划,稳步推进古籍保护工作,先后在育才、雁山两校区图书馆内建设古籍书库400余平方米、特藏室400余平方米,配备了较为完备的古籍保护设施,完成雁山校区图书馆标准化古籍书库、古籍阅览室建设。2011年,我校图书馆被确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古籍修复中心,建设有古籍修复室120余平方米,购置了先进、专业的古籍修复设备;深入开展馆藏古籍破损情况调研、建立完善的修复档案、规范古籍修复流程,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古籍修复工作,成果显著。


下一步,图书馆将以此次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顺利通过为契机,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精神,持续做好古籍保护工作,努力把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促进学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提供特色资源支撑,持续为国家古籍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文/杨颖 审/谢凌香 郑国辉)



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一至五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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