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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我校本科生赴厦门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送部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6-04

相关学院:

为提升学生专业成长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2024年厦门大学对口支援我校工作计划要求,今年我校拟继续遴选优秀本科学生赴厦门大学交流学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计划

学校选派10名本科生,交流期限为1学年(2024—2025学年),学习结束后,厦门大学为其出具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

二、遴选推荐

(一)专业遴选依据

序号

厦门大学接收学院(系)及专业

对应我校学院及专业

选派人数

1

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 历史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历史学

2

2

信息学院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2

3

数学科学学院 统计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统计学

2

4

中国语言文学系 汉语言文学

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汉语言文学

2

5

环境与生态学院 环境生态工程

环境与资源学院 环境工程

2

总计

10

(二)遴选方式

由各相关学院自行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学院务必坚持遴选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证遴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推荐结果学院须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

1.遴选推荐的交流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身心健康。

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违法记录,无纪律处分记录。

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

申请厦门大学交流专业应与交流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原则上为本科2022级、2023学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在厦门大学的学习:

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

课程成绩不及格或未取得相应学分的;

自动申请退出的;

终止在厦门大学交流学习的本科生,将被取消交流学习资格。

(三)审核推荐

学校对学院遴选推荐的交流生进行审核推荐,厦门大学最终审查决定交流生入学资格。

三、相关费用收取

交流生在厦门大学学习期间,学费在我校缴纳(广西师范大学收费标准),住宿费在厦门大学缴纳(厦门大学收费标准)。

四、学籍管理

(一)交流生的学籍管理由广西师范大学负责,厦门大学配合管理。交流生按厦门大学规定日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按要求按时缴纳有关费用。交流期间,如因故中途终止交流培养计划,必须由双方学校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提前返校。

(二)交流生在厦门大学学习期间的课程及考核由厦门大学负责安排。厦门大学向交流生提供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学生成绩单,我校对交流生所修课程及学分予以转换认定。

(三)交流生交流期间在厦门大学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可自行回我校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要求:1.提交学生本人1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纸质照片2张,纸质照片背面请注明“学生姓名”、同版证件照电子版,命名为“身份证号+姓名”。2.提交汇总表(附件)excel表格、盖章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二)请各有关学院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遴选工作,2024611(星期二)下午下班前报送相关材料育才校区校办楼109室或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55,同时证件照电子版、可编辑的表格及盖章版扫描件发送到邮箱:sdgjs@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高教室联系,联系人:李金桂,联系电话:0773-5846480

 

附件:2024年赴厦门大学交流学习本科生人选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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