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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研究生赴东盟交流学习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送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文化教育学院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5-17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深化拓展与东盟国家在教育等领域合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十四五”教育对外开放专项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专项》关于开展多样化学术项目、鼓励研究生参加多种国际交流活动的工作要求,开拓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现组织申报我校2024年研究生赴东盟交流学习资助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实施办法

项目采取“学校资助和学生自理”相结合方式,选派我校优秀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于2024年秋季学期赴东盟合作院校(泰国兰实大学、泰国清迈皇家大学、越南胡志明市人文社科大学、印度尼西亚万隆艺术学院)开展为期一学期的交流学习项目。鼓励各学院(部)或导师进行二次资助。

    二、资助方案

    (一)资助项目(见附件1)

    (二)资助费用:全额资助学生在东盟合作院校的学费。

(三)项目介绍:申报要求、项目费用及专业课程等详见附件2或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人员。

(四)资助人数:最终的资助项目和人数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三、申报资格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20246月毕业生除外);

   (三)至少通过大学英语级(体育、艺术类通过B级)考试且有较强英语听说能力各项目的外语要求见附件1

   (四)学业成绩无挂科情况

   (五)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虑下列条件,择优推荐:

1.研究生期间,发表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获授权发明专利成功申请并完成有关课题研究

2.优秀研究生干部

3.参加各类文体类大型活动获得区级(含)以上荣誉奖项

4.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等。

(六)原则上,学生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学校资助或免外方学费(如交换生项目)的出国(境)项目。

四、报名选拔

(一)报名截止: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5月24日(周五)16:00前,通过“一网通办”(见附件3)报名。

(二)请各学院(部)按要求做好项目宣传推介和组织申报工作,在“一网通办”进行评审推荐,并于5月30日(周四)16:00前填写《学院(部)推荐表》(附件4)并发送至邮箱studyabroad@gxnu.edu.cn

学校组织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五、其他说明

(一)获得资助的学生如因个人原因临时退出项目,实际产生的各项开支由学生自行负责,学校将取消资助资格并全额收回已发放资助金

(二)获得资助的学生按《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缴纳我校学费参加3个月以上非交换生项目的学生,如属于按学年制缴费的学生,则对其应缴学费给予30%的减免。

三)获得资助的学生必须按项目要求完成所有学习任务和要求,回国后必须提交一篇学习报告,并在全校或学院(部)范围内做相关学习专题汇报

)有关资助金的发放流程后续将另行通知。

(五)有意向报名的学生请尽快到出入境办理个人护照

有关项目资助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归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六、报名与咨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老师、谢老师 

电话:0773-5857151

咨询QQ群:361222433

 

附件:1.资助项目一览表

    2.各资助项目具体介绍

    3.“一网通办中国学生出国(境)申请流程操作手册

    4.学院(部)推荐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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