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深化拓展与东盟国家在教育等领域合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十四五”教育对外开放专项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专项》关于开展多样化学术项目、鼓励研究生参加多种国际交流活动的工作要求,开拓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现组织申报我校2024年研究生赴东盟交流学习资助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实施办法
项目采取“学校资助和学生自理”相结合方式,选派我校优秀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于2024年秋季学期赴东盟合作院校(泰国兰实大学、泰国清迈皇家大学、越南胡志明市人文社科大学、印度尼西亚万隆艺术学院)开展为期一学期的交流学习项目。鼓励各学院(部)或导师进行二次资助。
二、资助方案
(一)资助项目(见附件1)
(二)资助费用:全额资助学生在东盟合作院校的学费。
(三)项目介绍:申报要求、项目费用及专业课程等详见附件2或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人员。
(四)资助人数:最终的资助项目和人数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三、申报资格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2024年6月毕业生除外);
(三)至少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体育、艺术类通过B级)考试且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能力,各项目的外语要求见附件1;
(四)学业成绩无挂科情况;
(五)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虑下列条件,择优推荐:
1.研究生期间,发表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获授权发明专利,成功申请并完成有关课题研究;
2.优秀研究生干部;
3.参加各类文体类大型活动获得区级(含)以上荣誉奖项;
4.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等。
(六)原则上,学生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学校资助或免外方学费(如交换生项目)的出国(境)项目。
四、报名选拔
(一)报名截止: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5月24日(周五)16:00前,通过“一网通办”(见附件3)报名。
(二)请各学院(部)按要求做好项目宣传推介和组织申报工作,在“一网通办”进行评审推荐,并于5月30日(周四)16:00前填写《学院(部)推荐表》(附件4)并发送至邮箱studyabroad@gxnu.edu.cn。
(三)学校组织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五、其他说明
(一)获得资助的学生如因个人原因临时退出项目,实际产生的各项开支由学生自行负责,学校将取消其资助资格并全额收回已发放资助金。
(二)获得资助的学生按《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缴纳我校学费,参加3个月以上非交换生项目的学生,如属于按学年制缴费的学生,则对其应缴学费给予30%的减免。
(三)获得资助的学生必须按项目要求完成所有学习任务和要求,回国后必须提交一篇学习报告,并在全校或学院(部)范围内做相关学习专题汇报。
(四)有关资助金的发放流程后续将另行通知。
(五)有意向报名的学生请尽快到出入境办理个人护照。
(六)有关项目资助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归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六、报名与咨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廖老师、谢老师
电话:0773-5857151
咨询QQ群:361222433
附件:1.资助项目一览表
2.各资助项目具体介绍
3.“一网通办”中国学生出国(境)申请流程操作手册
4.学院(部)推荐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