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进一步提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学校党委将组织开展2024年全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席旁听内容
了解学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情况、组织制度、内容安排、方式成效等。
二、列席旁听人员、对象及安排
列席旁听人员由学校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列席旁听工作(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参照学校党委做法,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强学院(部)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本单位党员理论学习质量。
(二)列席旁听对象单位要明确专人作为联络员,主动与列席旁听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在明确学习时间后,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列席旁听人员。
(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取得实效。
四、其它事项
列席旁听人员参加完列席旁听工作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列席旁听对象单位当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和学习情况小结(主要包括总体评价、特色亮点、存在问题等,字数控制在500 字左右)发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邮箱:sdlilun109@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秋,3693525、18172644053;杨真宝,13737704188。
附件:2024年全校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对象、人员及时间安排
党委宣传部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