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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送部门: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7-10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24-2026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237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编制要求

近年来,中央及自治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力度不断加强,预算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深化,政府采购计划编制逐步严格,预算编制时限更加紧迫根据《广西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师政财经〔2023〕3号)相关规定,预算单位是学校预算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评价。各预算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编制本单位2024年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并按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填报

、编制内容

(一)基本数据

基本数据主要包括各类教职工人数、在校学生人数、机动车基本情况。主要由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及后勤保障处填报(详见附件1-3)。

        (二)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具体安排如下表:

序号

收入类别

收入项目

部门

1

教育事业收入

学费

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

住宿费

后勤保障处

考试费

各预算单位

培训费

各预算单位

2

科研事业收入

纵横向科研收入

科技处、社科处

3

其他收入

经营性资产收入

国资处

 

 

(三)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1.人员经费预算的编制

人员经费预算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各类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等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编制其中按文件规定允许发放的各类奖励、公共及专业课课酬、津补贴学校各预算单位向人事处审核申报。

劳动用工管理中心负责编制临时聘用人员经费预算编制内容含人数、基本工资、社会保障费标准等。

2. 公用经费预算编制

经常性业务费、日常专项原则上保持零增长,不得超过2023年预算核定水平。严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四)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1.事前绩效评估。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办法》(桂财办〔202333号)见附件4)要求,对2000万元以上新增重大政策及重大项目开展评估,特别是对2023年到期申请延续的自治区有关专项资金,要及时组织评估,未按规定提供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的,不予纳入财政项目库,不得安排预算。请相关预算单位7月15日前完成事前绩效评估,逾期将顺延至下一预算年度

2.预算绩效目标编制。项目申报单位对所申报的项目要进行论证,项目必须要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实施进度安排、合理的绩效目标等要素,并做好项目支出测算。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应该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评价指标要明确。经上级批复后的绩效目标将作为开展项目绩效管理及项目考核评价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所有政府采购预算均应细化到采购目编码及名称、数量价(详见附件5)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完整、准确编制,并与年度预算相衔接,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超标准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序号

负责汇总编制内容

归口部门

1

全校2024年教室教学设备、数字化教学平台、教室桌椅等政府采购需求。

教务处

2

全校2024年科研设备和实验设备政府采购需求。

科技处

3

全校2024年基本建设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政府采购需求。

基建处

4

全校2024年专用车辆、水电设备、修缮工程、园林绿化、学生公寓家具的政府采购需求。

后勤保障处

5

全校2024年纸质图书、电子图书、文献数据库的政府采购需求。

图书馆

6

全校2024年各种信息系统及相关设备、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

网信中心

4、新增资产预算编制。涉及2024年新增的土地房屋、公务车辆和单项价值1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等三项资产(以下简称“三项资产”)明细填列到《新增”三项资产“明细表》(见附件6)。

 

三、编制方式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使用线上申报方式,全流程均在学校预算一体化系统完成(预算编制操作说明书见附件7)。

 

、时间安排

2024年预算申报,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逐级汇总上报。

2023 7月20日前各预算单位完成日常维持经费、经常性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财务处根据各预算单位申报数据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完成一上预算数据填报和送审。

202310月根据各预算单位申报的预算及编制意见,汇总编制学校总体预算草案,按要求提交学校预算与执行工作小组集中讨论,明确各预算单位“一下”控制数。

202311月—12  预算单位根据控制数细化项目明细、支出明细等,编报“二上”预算,财务处审核汇总调整形成校内预算“二上”草案,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按财政厅、教育厅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完成“二上“部门预算上报工作。

20241月财务处向各预算单位下达“二下”预算批复数。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联系,电话:36956605846439。

     附件:1.各类教职工人数统计表

                      2.在校学生人数统计表

                      3.公务用车情况录入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办法(桂财办【2023】33号)

                      5.政府采购预算表

                      6.新增”三项资产“明细表

                      7.预算编制操作说明书

 

 

 

                               财务处       

                              2023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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