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学院(部)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共评定出第一届校级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9项(特等奖2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待自治区教育厅下达2023年广西高等教育(研究生)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通知,学校将按等次和排序推荐至自治区教育厅参加广西高等教育(研究生)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
具体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时间从2023年6月9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止。
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研究生院反映。
电话:0773-3699813,邮箱:zxc.gxnu@163.com
地址: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43室、育才校区田家炳楼223室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第一届校级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拟授奖名单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