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经个人自由申报,申请人所在学院(部)评审推荐,社科处组织评审,确定孟卓等申报的8个项目为我校2023年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培育项目,现将培育项目立项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希望项目负责人严格按项目培育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多渠道联系校内外专家进行指导,努力提高申报质量,争取早日获得立项。
附件:2023年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培育项目立项名单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3年5月31日
各学院(部)、各单位:
经个人自由申报,申请人所在学院(部)评审推荐,社科处组织评审,确定孟卓等申报的8个项目为我校2023年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培育项目,现将培育项目立项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希望项目负责人严格按项目培育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多渠道联系校内外专家进行指导,努力提高申报质量,争取早日获得立项。
附件:2023年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培育项目立项名单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