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学院(部)或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共评定出第十一届校级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47项(特等奖8项,一等奖12项,二等奖27项)。其中,排序1-13的奖项拟推荐至自治区教育厅参加广西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
具体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时间从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止。
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教务处反映。
电话:0773-3698175,邮箱:sdgjs@gxnu.edu.cn
地址: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55室、育才校区校办楼109室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第十一届校级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拟授奖名单(一等奖排名分先后)
教 务 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