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15号)和桂林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经桂林市行政审批局同意,我校启动2023年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23年6月30日前毕业),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目前在校外的学生,也可选择户籍地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具体要求咨询当地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根据广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下半年还有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安排,学校不再设点组织。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业条件
申请人必须取得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毕业,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教育类研究生或2023届师范生,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3年毕业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依照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相关文件要求,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至6月7日16:00,逾期申请者不予受理。
报名流程如下: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通过点击主页的“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操作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并按提示操作。注册成功后,先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等信息。并在规定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请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项目勾选“就读学校所在地”,“请选择认定机构信息”项目勾选“桂林市教育局”,“请选择确认点”项目勾选“广西师范大学”。申请人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完成个人承诺书签名;同时按要求上传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体检结果截图等全程网办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报名注意事项。
四、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学校联系桂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九二四医院)于5月22日至23日在育才校区、5月24日至29日(周末27日、28日安排体检)在雁山校区设点统一安排体检。具体的体检时间、地点和名单安排根据体检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各学院(部)于5月19日12:00前(育才校区体检名单)、5月22日12:00前(雁山校区体检名单)将报名体检名单报学工处(部),联系人:廖老师15697731186。
(二)定点体检医院和体检注意事项
本次认定体检实行信息电子化,申请人需要使用微信关注公众号“联勤保障部队第924医院”,并提前四天登录“联勤保障部队第924医院”-“互动”-“健康体检”-“约体检”,选择2023年教师资格体检套餐(师大育才校区或师大雁山校区)进行预约,并进行网上缴费。
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按预约时间到体检地点领取体检指引单并排队参加体检(体检前须空腹),体检结束后需要把体检指引单交回到测量血压处(不然没有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信息由体检医院统一移交认定机构,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预约和关注体检医院微信公众号获取本人的体检结论,具体见附件2体检须知。特殊情况须复检的应在6月16日前完成。
(三)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中所列项目。
(四)收费标准
体检费由桂林市行政审批局指定的体检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五、资格确认及材料报送
我校今年教师资格认定按照桂林市教师资格认定要求实行全程网办。通过全程网办的申请人,无需再进行现场确认。我校申请人全程网办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16:00。
请各学院(部)于6月8日16:00前将《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汇总表》盖章后交到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一楼11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以“学院(部)+专业”命名发送至ksc0771@163.com。
六、工作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流程严密,请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认定工作的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对学生体检、申报材料收集、核验等工作负责,确保申报材料准确、完整。
(二)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校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23年毕业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我校港澳台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请到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咨询办理。
(三)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在6月30日前毕业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变更认定机构或确认点,并按变更选择的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的通知公告要求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四)请各学院(部)明确认定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各一名,并于5月16日12:00前加入工作群(QQ群:744957875),后续工作信息在群内发布。
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0773-5828658。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3.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汇总表
4.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问答
5.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