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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社会科学研究处/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中心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3-28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桂教科学〔2018〕15号)有关规定,2023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有关结题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受理立项时间范围

本次受理课题的时间范围2018年度及以后立项的在研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中2018年立项的项目属于清理项目,本次须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否则将被撤项。

(二)受理类别

本次受理课题的类别有:

1.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

2.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

3.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

4.委托重点课题;

5.各类专项课题对课题结题工作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如广西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

6.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另文通知,不在此次受理范围。

二、结题要求

所有课题均应按照立项公布文件和立项通知书中的课题结题要求提交结题成果、申请结题鉴定;

(二)结题成果应为课题获批立项后,在研究期限内取得的与研究主题高度相关的成果,与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材料,不得列入结题成果。

(三)除研究总报告外,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篇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咨政报告等)。

三、报送要求

本次课题结题申请采取网上申请与线下报送两种形式。本次结题通过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ghkt.gxeduyun.edu.cn/,以下简称课题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各课题负责人自行在系统中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使用原有账号登录系统具体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未参加网上申请的将无法申请结题鉴定

四、我校结题工作时间安排

(一)4月24日(周一)前:课题负责人按照结题材料要求(见附件2)填写、准备结题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学院(部)。各学院(部)课题负责人的材料报送至学院(部)科研秘书,机关业务部门课题负责人的材料直接报送至社科处科研科。

(二)54周四前:各学院(部)根据结题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课题负责人根据学院(部)反馈意见修改结题材料。机关业务部门课题负责人的结题材料由社科处科研科反馈。54日(周)前各学院(部)修改版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科研科邮箱,逾期不受理。

(三)54日~56日:社科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复审和意见反馈,课题负责人修改完善结题材料

(四)56日~57课题负责人登陆系统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五)58日~510日:各学院(部)、各单位统一收结题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社科处科研科,同时将结题材料电子档最终版发送到社科处科研科邮箱。结题材料包括:

1.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1份包括《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见附件3)及结题成果等相关支撑材料,结题材料纸质版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页数较多的可胶封成册系统提交时有其他要求,请以系统提示为准提交纸质版结题材料

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附件4),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部)、单位统一填报其中纸质版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0室;联系电话:3697266,联系人:张老师、潘老师;邮箱:skc-kyk@gxnu.edu.cn。

 

附件:

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结题操作流程

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要求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

4.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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