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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党员档案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院  发布日期: 2023-03-21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从严管理党员档案,确保党员档案规范、齐全,切实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基层党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党员档案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512日(即上一轮党员档案专项检查以来)至2023430日期间,在我校新发展或转正、且检查期内组织关系仍在校的党员档案。

二、检查内容

按照《关于开展党员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师党办〔20216号)中的审核重点内容审核详细清单(附件1)的要求开展检查。学校每年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党员档案检查全覆盖。

三、检查时间

2023320日至520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2023320日至55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对照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于55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党员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附件2)、《党员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交叉检查(202356日至15日)

学校安排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专职组织员进行分组交叉检查(具体安排见附件4)。检查小组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提供的检查期内新发展党员和转正党员名册开展实地检查调阅和查看党员档案材料,具体检查时间由各小组与被检查单位联系确定。检查结束后,各小组撰写检查报告,填写《党员档案交叉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5)。

(三)整改落实(2023520日前)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针对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按照《关于开展党员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师党办〔20216号)中第五点第六小点问题处理要求,注意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审核发现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于520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有关检查和整改情况纳入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年度党建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做好党员档案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推动落实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的重要抓手,坚持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

(二)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程序规定推进专项检查工作,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要强化工作纪律和保密意识,不得组织非党员的师生、非支委的党员进行具体的审核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审核回避制度。对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要严格保密,严禁对外公布或宣传。

(三)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对专职组织员就本项工作进行专门培训。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也要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人员有关党员档案专项检查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提高。

未尽事宜,请校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韩亚东、吴纬,联系电话:3690176;电子邮箱:gxsdzzb@gxnu.edu.cn

 

附件:1.党员档案专项审核内容清单

2.党员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3.党员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统计表

4.党员档案交叉检查分组安排表

5.党员档案交叉检查情况记录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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