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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送部门:社会科学研究处/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23-01-11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要求,引导和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和委托研究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应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推荐工作

    本项目由学校报送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评审并推荐,根据申报要求,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推荐申报不超过3项。

(二)项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为1万字左右(最多不超过3万字),并提供成果摘要,字数为2000字左右。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四、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1月30日前:申报人填写《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并提交所在学院(部)审核;申报学院(部)整理、汇总申报材料,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于1月30日前将所有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审核。

(二)1月31日~2月1日:社科处审核申报材料并反馈意见;

(三)2月2日~3日:各申报学院(部)提交定稿申报材料,其中:

1.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双胶120克A3纸双面印制);

2.纸质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上述材料对应的电子版定稿材料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

(四)2月4日:社科处审核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报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人:潘老师(18778832721)、张老师(18677372326)、胡老师(13677736457),地址:育才校区图书馆西侧312室(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邮箱:skc-kyk@gxnu.edu.cn。

 

附件:

1.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

2.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

3.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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