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自治区有关重大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有关重大人才项目支持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人才办〔2022〕5号)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有关项目及遴选数量
(一)广西杰出人才培养项目(第一批),遴选支持7人左右。
(二)八桂学者项目(第六批),遴选支持50人左右。
(三)自治区特聘专家项目(第九批),遴选支持30人左右。
(四)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第一批),遴选支持200人左右。
(五)广西人才小高地项目(第九批),遴选支持8个左右。
二、遴选对象
(一)广西杰出人才培养项目、八桂学者项目、自治区特聘专家项目、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为个人项目,面向全区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遴选,以个人名义申报。广西人才小高地项目为团队项目,面向全区企事业单位、园区(开发区)的创新团队遴选,以单位、园区(开发区)名义申报。
(二)申报人须全职在我校工作。个人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 1 个项目。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遴选对象。
(三)各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学院(部)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个人项目)》或《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团队项目)》,《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个人项目)》或《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团队项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申请者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在校机关和业务部门工作的“双肩挑”干部,回所属学院(部)参与申报推荐。
(二)审核材料
学院(部)指定专人对申请者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和复核。推荐单位对推荐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学院(部)推荐
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申请者进行评估和推荐,基层单位纪委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把关,学院(部)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示内容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发布和传播),签署推荐意见。
四、所需报送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个人项目)》或《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团队项目)》一式3份,其中1份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表要求A4纸双面打印,白色铜版纸封面,左侧装订成册。
2.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一般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证书)、工作合同、科研成果(发表的主要论文、出版的主要著作、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需经所在学院核定原件,在复印件封面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后加盖学院公章确认)。证明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报书》分开装订成册。
3.《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个人项目)》或《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团队项目)》(按照人才项目统计汇总,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1份。
(二)电子版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个人项目)》或《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团队项目)》Word版一式1份;
2.《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个人项目)》或《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团队项目)》相应证明材料PDF合并版一式1份;
3.《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个人项目)》或《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团队项目)》EXCEL版一式1份。
五、其他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于2023年2月28日上午12:00前将所需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才办谢琴老师处,电子版材料以“学院(部)名称+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格式命名,统一发送至人才办邮箱:gxnurcb@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人才办联系。联系人:曾美玲,谢琴,联系电话:18172656738,15878046478。
附件:
1.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有关重大人才项目支持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人才办〔2022〕5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含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
3.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含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
人 事 处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