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
关于加快2022年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的通知
发送部门: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22-12-12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桂财库〔2017〕46号)及《关于推进自治区本级部门零基预算改革工作的补充通知》(桂财预〔2022〕101号)要求,各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专项)支出执行进度要求1-12月不低于100%。对于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进度未达到要求的,财政部门将实施收回结余资金按比例核减单位公用及专项经费预算并每年滚动扣划、不办理预算追加不接受同类专项申报等惩罚措施,学校将因此承受系列损失和风险 

为确保完成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绩效考核任务,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和负责部门务必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认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项目的业务特点,统筹规划,积极推进项目开展进程,强化落实支出责任,务必使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进度在12月20日前达到100%

 

财务处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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