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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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22-12-09

各学院(部):

为了解学校课堂教学成效,强化教学质量评价反馈,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学期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2年1212日至1223

二、操作流程

(一)登录方式

1.微信公众号登录:

关注“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微信公众号,从右下角“公共服务”—“质量评价”进入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系统。

2.电脑网页端登录方式:

通过校园网进入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主页,点击右下方“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系统”

初次登录,账号为工号/学号,密码为gxnu@工号/学号前三#工号/学号后三&(初次登陆请及时修改密码),若手机端无法正常登陆系统,请多次刷新页面,遗忘密码可联系学院(部)本科教学秘书重置;若电脑网页端无法正常使用,请切换至浏览器极速模式。

(二)教师评学操作方式

1.选择“教师评学”入口,进入教师评学主页。在“按问卷”页面下选择相应课程,即可进入该门课程的教师评学表。

2.完成一门课程的评价之后,点击最下方“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并返回主页面。

3.按第二步,依次点击下一门课程进行操作,直至完成所有课程的评价。

(三)学生评教操作方式

1.选择“学生评教”入口,进入学生评教主页。单击学生评教主页的课程列表中的“去填写”,即可进入该门课程的学生评教表。

2.完成一门课程的评价之后,点击最下方“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并返回主页面。

3.按第二步,依次点击下一门课程进行操作,直至完成所有课程的评价。

三、相关要求

一)教师相关要求

1.本学期所有已排课的专任教师均须参加网上评学。教师评学时,应仔细阅读各项评教指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2.各学院(部)要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个任课教师。

(二)学生相关要求

1.在组织形式上,要求各学院(部)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

2.所有全日制本科生均须参加网上评教。学生在评教时,应仔细阅读各项评教指标,认真填写,结合任课教师授课表现和自身听课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3.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评教任务的学生,将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4.各学院(部)要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名学生,要求学生完成所有评教环节。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校评建办联系,联系电话:3698178/5823396。

附件:质量评价系统操作指南-学生评教用

 

教务处

2022年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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