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桂林市中、高等院校在校学生门诊统筹经办规程〉的通知》(市医保中心发〔2022〕18号)精神,自2022年9月1日起,我校在校学生门诊统筹按《桂林市中、高等院校在校学生门诊统筹经办规程》(详见附件1)执行,原《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办法》(师政后勤〔2018〕1号)停止执行。
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医院(联系电话:0773-5846461)或桂林市城乡居民医疗待遇科(联系电话:0773-2883019)。
附件:
1.桂林市中、高等院校在校学生门诊统筹经办规程
2.高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学生就诊流程图
3.桂林市高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问题解答
广西师范大学医院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