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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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发展规划处  发布日期: 2022-09-30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823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根据调查内容及部门职能对调查表进行任务分解,具体分工详见《任务分解表》(附件2)。“填报单位”负责对应表格数据的收集汇总、系统填报、审核校验以及相关电子、纸质版材料的最终报送等工作;“配合单位”积极协助填报单位提供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并做好相关审核校验、说明等工作。具体涉及单位如下:

  (一)填报单位

   学工部(处)、 发规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国际处、国资处、基建处、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学部/教师教育学院。  

  (二)配合单位

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院、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处)、研工部、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人事处、国际处、资产处、离退处、基建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高师中心、继续教育学院、校医院、图书馆、网信中心、经济管理学院、教育学部/教师教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二、填报方式

   (一)材料收集:配合单位按照《任务分解表》(附件2)中的具体分工向填报单位提供准确详实的上报数据和相关台账,并积极协助填报单位做好相关审核校验、说明等工作。

   (二)网上填报:填报单位在收集汇总各配合单位提供的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的基础上,使用2021年已分配的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登录“教育统计数据联网直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部分统计数据须按校区进行填报,具体详见《任务分解表》。系统登录网址如下:

1.教育网域名入口(https://www.tjxt.moe.edu.cn:8000/#/)

2.联通IP入口(https://114.247.107.7:8000/)

3.电信入IP入口(https://124.127.55.135:8000/)

三、注意事项

  (一)关注填报指南

   所有统计工作人员要认真阅读《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附件3),熟悉填报范围、表格说明、指标解释及校验关系等,进行规范的材料收集和数据填报,确保统计调查的真实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重视台账管理

   各单位要注意保存好相关数据的原始支撑材料,按要求上报工作台账,做到数据来源有依据,审查校对有佐证。如出现数据比2021年增(减)幅超过20%的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说明原因。

   (三)完成季度报表

   从2020开始,教育部试行季度统计调查改革,涉及“学生变动情况”和“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两张表格(附件6),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根据相关通知要求按季度完成填报并保存,发规处进行最终审核上报。

四、报送要求

  (一)请各填报单位、配合单位于2022108日下班前报送本单位《工作人员回执》(附件1)并请“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及具体填报人员”加入“广西师大教育事业统计QQ群(群号317197033)”,入群后按照“单位+姓名”格式修改备注名称。

  (二)各填报单位须于20221018日下班前完成《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和《校区数据统计表》的系统填报和审核校验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相关电子、纸质版材料至发规处。材料要求如下:

1.本单位所负责填报的表格的PDF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一份,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数据统计的相关台账的EXCEL版、PDF扫描件以及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扫描件和纸质版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gxsdfgb@mailbox.gxnu.edu.cn,纸质版请送交至雁山校区起文北楼645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周勇,联系电话:3695863

 

  附件:

    1.工作人员回执

2.任务分解表

3.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4.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调查总表

5.校区数据统计表

6.季度调查表

   

发展规划处

 2022年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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