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2〕36号)精神,经学院申报、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评议、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增设新能源汽车工程1个本科专业、撤销汽车服务工程等17个本科专业,现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一周,时间从2022年7月15日起至7月21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773-5846480,邮箱:sdgjs@gxnu.edu.cn,地址:育才校区办公楼109室。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撤销汇总表
3.新能源汽车工程专业设置申请表
教务处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