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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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雁山校区工作补贴标准事宜的通知
发送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发布日期: 2022-06-23

 

各学院(部)、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提高雁山校区工作补贴标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雁山校区工作补贴标准

2022年71日起执行新标准,标准详见下表:

补贴时段

补贴标准

计发标准

发放范围

工作日

50

到雁山校区工作的

在职教职工

双休日

法定节假日

寒暑假

50元

到雁山校区值班的

在职教职工

二、调整雁山校区工作补贴计发方式

(一)采用面部识别打卡方式进行记录,每天打卡1次即可发放当天雁山校区工作补贴。每月计发不超过25天,有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计发天数超过25天/月的需提交报告经学校批准,二级单位报送考勤时核准打卡记录。

(二)教职工每月到雁山校区工作天数由所在二级单位在报送考勤时核准。对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期间有面部识别打卡记录的教职工,二级单位应重点核准,确属于非居住在雁山校区,因工作需要到雁山校区值班的方可纳入统计。寒暑假期间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到雁山校区值班的,由所在单位进行登记和统计,在考勤中报送。

(三)人事处根据各二级单位核准后的雁山校区工作天数直接核发雁山校区工作补贴。

三、调整教职工乘坐校车收费标准

雁山校区工作补贴实行新标准后,教职工乘坐校车收费标准调整至5/人·次;学生乘坐校车收费标准不变。

 

人事处 

 2022年6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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