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
转发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广西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
发送部门: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6-19

各学院(部):

现将《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广西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报工作。

一、实习对象

(一)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家庭困难大学生(包括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及其他由学校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

(二)符合选拔条件且自愿组织参加的其他大学生。

选拔标准: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违纪违法行为,作风正派,品行优良,群众基础良好。

2.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中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

3.最近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现象,无不及格科目,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

二、实习时间

2022年8月集中开展,为期四周

三、实习岗位

区直机关团工委提供相关实习岗位122个(详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学生自愿报名。由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部)团委提出申请,填写《实习学生申请表》(附件2),并向学院(部)团委提交扫描件材料(含个人奖项或荣誉称号、盖章版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2.各学院(部)团委负责遴选,并依据选拔标准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比选择优等环节遴选确定院级推荐人选,于6月24日17点前将《实习学生申请表》(实习生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3)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报送至校团委学术实践部邮箱(重命名为:学院(部)+广西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申报材料),由校团委依据选拔标准通过资料审核,评议公示等环节确定推荐人选推报至团区委。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学术实践部。

联系人:程  瑶(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8502,

蒋汶珈(学生),联系电话:15295925276。

校团委学术实践部电子邮箱:xtw_xssjb@163.com

 

 

 

附件: 1.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广西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

2.实习学生申请表

3.实习生基本信息汇总表

4.实习鉴定表

5.实习安全协议书

校团委

2022年6月19日

最新消息

发布于:2025-06-06
发送部门:人员机构
发布于:2025-06-06
发送部门:人员机构
发布于:2025-06-05
发送部门:人员机构
发布于:2025-06-05
发送部门:人员机构
发布于:2025-06-05
发送部门:人员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