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
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发布日期: 2022-05-12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13号)和桂林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经桂林市行政审批局同意,我校启动2022年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22年630日前毕业),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目前在校外的学生,也可选择户籍地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具体要求咨询当地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根据广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下半年还有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安排,学校不再设点组织。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业条件

申请人必须取得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毕业,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教育类研究生或2022届师范生,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2年毕业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和《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三、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至6月7日17:00,逾期申请者不予受理。

申请人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流程,录入信息操作时,务必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注意事项》(附件1)。

四、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学校联系桂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于5月25日至26日在育才校区、5月27日至6月2日(周末28日、29日两天休息,不安排体检)在雁山校区设点统一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体检名单根据体检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各学院(部)于5月19日12:00前(育才校区体检名单)、5月23日12:00前(雁山校区体检名单)将报名体检名单报学工处(部),联系人:廖老师15697731186。

(二)体检注意事项

申请人自行打印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体检表上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必须与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的照片一致。申请人持体检表和身份证原件按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缴费体检。

(三)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中所列项目(体检前须空腹)。

(四)收费标准

体检费由桂林市行政审批局指定的体检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五、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材料

申请人在6月6日至8日(正常上班时间内)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学院(部)提交个人的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页打印版。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且由照相馆冲印,用于办理证书),并在背面用圆珠笔注明本人学院、姓名和学号。

3.普通话未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须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二)现场确认方式

各学院(部)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验。具体工作内容见《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须知》(附件3)。

六、材料报送及审核

各学院(部)于2022年6月8日至9日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交到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一楼115办公室),须上交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页打印版。

(二)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纸质相片一张。

(三)普通话未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须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四)各学院(部)根据申报情况按班级、学生学号排序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上交材料汇总一览表》(见附件4)纸质版并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文档以“学院(部)+班级”命名发送至ksc0771@163.com

七、工作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流程严密,请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认定工作的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对学生体检、申报材料收集、核验等工作负责,确保申报材料准确、完整。

(二)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校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22年毕业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我校港澳台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请到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咨询办理。

(三)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的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在6月30日前毕业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变更认定机构或确认点,并按变更选择的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的通知公告要求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四)请各学院(部)明确认定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各一名,并于5月16日12:00前加入工作群(QQ群:109918249),后续工作信息在群内发布。

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0773-5828658。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须知

4.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上交材料汇总一览表

5.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问答

6.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22年5月12日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