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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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年薪制聘任和“独秀青年学者”培育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发布日期: 2022-04-01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年薪制聘任和2021独秀青年学者培育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完成了2022年年薪制聘任人选和独秀青年学者培育人选的遴选工作。按照《广西师范大学优秀人才年薪制管理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年薪制实施办法)《广西师范大学独秀青年学者培养工程管理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独秀青年学者实施办法),为做好协议的签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签订对象

2022年年薪制聘任人选和独秀青年学者培育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起聘时间及任务

(一)2022年年薪制聘任人选和独秀青年学者培育人选签订聘期协议和聘期业绩成果的起算时间均为202211日。

(二)年薪制聘任人选具体聘期及聘期任务按照年薪制实施办法执行。

(三)“独秀青年学者”培育人选培育期及任务按照“独秀青年学者”实施办法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202241日~48:协议协商与报送。各学院(部)根据学校所提供的协议模板,按照年薪制实施办法或“独秀青年学者”实施办法与人选商定聘期目标任务,将商定后的协议电子版反馈至人才办。

(二)2022411 日~413日:学校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人才办向学院(部)反馈聘任协议和培养协议定稿。

(三)2022414日~415日:协议签订。各学院(部)根据人才办反馈协议定稿,组织聘任对象和培育对象签订相关协议,并将协议纸质版报送至人才办。

四、其他

(一)年薪制受聘人员聘期内年度教学考核须达到合格等级,教学基本工作量由所在学院(部)与受聘人员协商确定,最低不得低于160课时。

(二)请各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此次年薪制和“独秀青年学者”协议签订工作。

(三)请各学院(部)202248日前将与人选商定后的协议电子版发送至人才办邮箱gxnurcb@126.com,于2022415日前将所签订协议定稿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人才办(雁山校区起文楼580室)。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才办,联系人:曾美玲、谢琴,联系电话1817265673815978046478

 

附件:

        1.关于公布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年薪制聘任人选和独秀青年学者培育人选的通知
        2.广西师范大学年薪制聘任协议模板(2022年)
       3.广西师范大学“独秀青年学者”培养协议模板(2022年)
       4.广西师范大学优秀人才年薪制管理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
       5.广西师范大学独秀青年学者培养工程管理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
        

                         
 
2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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