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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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西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高等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网络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 2021-12-31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高等教育)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1〕990号)文件(附件1)精神,为及时总结和推广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经验、成熟模式的辐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全区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2021年度广西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高等教育)征集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2021年度广西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高等教育)选题应是2021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业务和校园环境进行数字化建设,支撑各业务开展智能化应用的项目。

(二)案例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业务需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支撑学校教育教学、学习支持、教育管理与服务、教育评价等核心场景,包括网络设施建设与应用、信息化教学和育人环境建设与应用、信息资源建设与应用、应用服务建设与应用、教育数据治理与应用、网络安全建设与效果、信息化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信息化素养等方面的案例,并在推广应用上已取得一定成效,富有特色,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具体范围请参考《广西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高等教育)参考选题》(附件2)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8日。

(二)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应简要说明案例背景、实施过程与成果、应用效果、经验做法和案例特色等,重点说明案例在学校教育教学、学习支持、教育管理与服务、教育评价等方面的应用效果。

(三)征集评选流程。

1.单位申报。拟申报单位依据评选范围,认真填写《广西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高等教育)申报基本信息表》(附件3)、《广西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4)和案例支撑材料,于2022年1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校网信办(雁山校区起文楼南楼512室),同时将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gxnuwxb@163.com。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内容精炼。

2.专家评审。校网信办在对申报材料初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结果意见。

3.结果公示。经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主页公示3天。

4.上报教育厅。公示结束没有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三、学校申报推荐名额

我校最多可推荐2项上报教育厅。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网络信息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彭琦,17776503365。

 

附件:

  1.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高等教育)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1〕990号)
  2. 广西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高等教育)参考选题
  3. 广西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高等教育)申报基本信息表
  4. 广西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申报书

校网信办/网络信息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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