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责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请认真做好本单位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范围
请各党组织认真梳理总结2021年本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防范化解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情况、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二、撰写要求
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要求重点突出,数据精准。字体格式为主标题字体为小标宋二号,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三号,正文内容为仿宋三号,行距为固定值28磅。
三、工作要求
总结报告须经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签字,纸质版于2022年1月7日前报送至雁山校区行政北楼628室,电子版(以U盘或光盘形式)一并报送。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科联系,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693525。
校党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