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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流程的通知
发送部门:科学技术处  发布日期: 2021-12-21

各相关单位:

日前,公安机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已升级。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流程,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师范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的最新要求,现对有关采购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购流程

(一)填写《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申请表》(附件1)并签章,登录学校内控系统填写采购申请并上传申请表扫描件。

(二)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合同审签流程单(一般合同)》(附件3),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章后,连同《广西师范大学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附件2)、《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申请表》及申购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科学技术处实验室管理科审核。

(三)实验室管理科向公安机关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获批后,申购人收货并完成报销手续,同时,填写并发送《广西师范大学易制毒化学品采购业务信息表》(附件4)电子文档至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未上报该信息表的申购责任人,其内控系统中后续化学品采购项目将不予审核通过。

二、相关要求

(一)易制毒化学品须单独开具发票,同一张发票上可有多个不同种类的易制毒化学品,但必须体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名和数量。

(二)内控系统中易制毒化学品采购项目必须单独申报,每一个采购项目对应一张发票,采购项目名称统一填写“易制毒化学品采购”。

(三)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采购,不得使用现金或私人账户转账方式交易。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管理科叶老师,联系电话:3690053,电子邮箱:kyclab@gxnu.edu.cn。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

2.广西师范大学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

3.广西师范大学合同审签流程单(一般合同)

4.广西师范大学易制毒化学品采购业务信息表

5.易制毒化学品申购流程图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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