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做好在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强化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根据《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十六期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暨第二期教职工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职工;
2.已被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支部讨论通过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时间为准)满一年以上,各项材料齐全,并已履行组织手续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教职工;
3.2021年内尚未转正的教职工预备党员。
二、培训时间
2021年12月1—3日
三、培训地点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国教中心2号楼201报告厅
四、培训内容
培训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的性质宗旨、“四史”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性修养提升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等内容设置课程。培训分为专题讲座、课程学习、实践教学三个环节。(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分党校认真做好通知工作,于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培训班报名回执(见附件2)发送至党校邮箱:gxsddx@163.com。
(二)请参训学员自行做好健康监测,自备口罩,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入会场。参训学员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或国外旅居史、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和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的,请提前向学校党校报备。
(三)参训期间严格执行党员培训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每次培训课程开始前15分钟到达会场。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党校联系。联系人:韩亚东,电话:0773-3690176;15678303120。
附件:1.课程安排
2.报名回执
党 校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