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组织申报工作,加大国家社科基金的培育力度,社科处拟设立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类别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教育学项目、艺术学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分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三、资助金额及数量
(一)资助金额
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金额为1万元。
(二)立项数量
拟设立50项左右。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人资格
1.为我校在岗在编教职工。
2.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应为1987年3月15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4.申请重点项目的,须至少主持完成过一项国家社科基金。
(二)申报选题及论证
1.申请人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申请人不得用往年申报过的国家社科基金选题及论证内容申报本项目。以往年申请书为基础进行申报的,选题不能完全一致,且论证内容须进行较大程度修改、完善。
(三)研究基础
申请人应至少有5项与申报选题密切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五、项目申报、评审、培育与结题要求
(一)项目申报
申请人根据培育类别填写对应的申请书及活页(详见附件1-4),年度项目及教育学项目申报格式要求可参考申请书及活页范本(见附件5,另行提供),于11月1日(周一)前将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提交到所在学院(部)科研秘书处。机关部门行政干部的申报材料直接提交到社科处科研科,双肩挑干部的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部)。
(二)项目评审
1.各文科学院(部)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申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评审会根据项目选题、论证质量以及研究基础等综合情况评判是否具备培育价值,并按照培育项目名额(见附件6)择优推荐。各学院(部)应于11月5日(周五)前将推荐培育项目的下列材料报送到社科处科研科:
(1)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word格式);
(2)《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7)电子版,同时提交纸质版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社科处对各学院(部)推荐培育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培育项目名单。非文科学院(部)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由社科处评审确定是否培育。
(三)项目培育
1.社科处为每个培育项目拨付0.5万元启动经费,不定期提供校内外申报辅导培训机会,并优先将培育项目列入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名单。
2.学院(部)应将培育项目负责人列入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申报对象,全方位提供申报指导与服务,有条件的学院(部)可对培育项目进行经费配套。
社科处为各学院(部)提供培育经费支持,按照每项培育获立项的项目以1:1培育经费比例拨付给培育学院(部),即每培育立项1项重点项目拨付培育经费2万元,每培育立项1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或西部项目拨付培育经费1万元。
3.培育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参加社科处及学院(部)组织的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辅导培训,多渠道联系校内外专家指导修改选题及论证内容,努力提高选题及论证质量,并分别于11月底、12月底提交申报材料二稿及三稿电子版到学院(部)及社科处。
4.进入培育期间的项目负责人,如不积极参加申报辅导培训,不按时提交申报材料二稿、三稿,或者提交的申报材料二稿、三稿选题及论证内容无实质性提高的,社科处将对项目进行撤项,并收回已拨项目经费。
(四)结题要求
1.本项目培育期限为2年。凡是获得2022年或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的,即视为达到结题要求,社科处拨付剩余经费。
2.作为重点项目培育的项目,若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或西部项目立项,则按一般或青年培育项目拨付剩余经费。
3.未获得2022年或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的,即视为未达到结题要求,项目自动终止,社科处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人:潘老师、张老师、胡老师,联系电话:3697266,邮箱:skc-kyk@gxnu.edu.cn。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表格
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表格
3.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表格
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表格
5.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及活页填写建议及要求(另行提供,适用于年度项目及教育学项目)
6.各学院(部)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指标分配表
7.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推荐申请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