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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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的通知
发送部门:武装部/保卫处  发布日期: 2021-09-15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桂林市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成果,构建安全文明的育人环境,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校园交通秩序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一)机动车须停在停车场或划设的停车位内,不得堵塞消防(救护)通道;

(二)自行车、电动车及雁山校区的共享单车要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

(三)有禁停标志以及有消防通道标志的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四)不符合在校园停放过夜的车辆不得在校园过夜,特殊情况须报校园110监控中心。

二、严格机动车辆出入管理

(一)教职工、家属或商铺、门面、工地等车辆凭校园有效出入证或停车证进入校园;

(二)因工作需要或业务联系的外单位车辆进入校园须经相关部门报备、门卫核实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使用电动车、摩托车、汽车,严禁各类高噪音的改装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三、严格遵守校园文明行车规定

(一)校园内应文明驾车,遵守右侧通行原则文明行车,自觉礼让行人,不超速、不鸣笛、不开远光灯;

(二)学生上下课高峰期请绕道通行,避免造成道路堵塞;

(三)在单行路段应严格按交通指示行车,严禁违规逆行;

(四)骑自行车要做到靠右通行,不抢行、不逆行、不带人、不并行等;

(五)文明使用共享自行车,不用背包、书籍等占用车辆,让“共享车真正为大家共享”;

(六)行人要走人行道,无人行道的路段靠右行走,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七)严禁在校园道路进行滑轮训练、竞赛等活动;禁止小孩在校园或小区道路骑车、滑滑车等,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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