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
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送部门: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7-07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和桂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观察实践中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学联《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21年继续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

2021年7月10日-2021年9月4日

三、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总目标总要求,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为核心,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坚持“广泛征集、重点培育、保障有力”的工作思路,将实地实践观察与思想认识提升相结合,突出活动导向性将统一组织实施与立足实际开展相结合,增强活动实效性将线下积极开展与线上加强传播相结合,提升活动影响力将“三下乡”与“返家乡”相结合,体现活动融合度将工作开展与疫情防控相结合,确保活动安全性,广泛开展以党史学习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新时代追梦征程,加强广大学生政治认同、家国情怀、道德修养、法治意识、文化修养等方面素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磅礴青春力量。

四、重点团队

2021年,我校社会实践活动主要从党史学习、理论宣讲、国情观察、乡村振兴、民族团结、广西“青空间”关爱保护等6方面开展,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以“学生申报、院系整合、学校统筹”为原则,从“校、院、系(专业)、党(团)支部”等不同层面出发,全校立项团队100支(立项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附件2并积极申报国家级、区级重点团队,深入基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力争实现全覆盖。

(一)党史学习实践团。主要依托各地红色资源,组织青年学生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担当时代责任。学生党员要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展示新时代青年共产党人的良好风貌。

(二)理论普及宣讲团。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时将学习党的历史与讲述党的故事结合起来,深入一线基层、深入人民群众,开展宣讲报告、学习座谈、调查研究、政策宣传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面对面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

(三)国情观察实践团。注重以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历史性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等活动,引导青年学生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形成正确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四)乡村振兴实践团。着眼于帮助和引导更多青年学生了解认知当前的乡村状况、在未来踊跃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面向广大乡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欠发达地区乡村,紧密联系农村农业农民,组织大学生走进田间地头开展科技支农、科普宣讲、调研献策、志愿服务等形式的实践活动。

(五)民族团结实践团。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内地新疆籍、西藏籍大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内地大学生到新疆、西藏等地开展国情考察。组织在桂新疆籍、西藏籍大学生深入广西基层以宣讲等形式为广西人民展现大美新疆、纯洁西藏的独特面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六)广西“青空间”服务团。

充分利用广西共青团组织使用管理的公益性、综合性服务场所广西“青空间”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在一定区域内组织联系青少年、开展活动和整合各类资源,组织青年学生为各地“青空间”服务范围内的青少年开设特色暑假课程、课业辅导等志愿服务。

五、专项活动

在202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根据团区委、教育厅、教育工委等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活动。主要包括:面向有关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地区,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学习科学理论、宣讲党的政策、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文化生活、持续移风易俗等实践活动;依托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党史学习教育、红色教育等实践活动;面向有关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等,结合青年学生专业特长,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普通话推广、爱心医疗、教育关爱等实践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组织青年学生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大学生骨干挂职锻炼、生态文明建设、特色产业调研、当地资源开发、安全生产教育、乡村振兴服务等实践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做好组织谋划。各学院(部)要精心谋划,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设立一批体现时代特色、师大特点、专业特色的实践项目。鼓励学生利用假期返乡,依托社会实践基地,以就近、就便原则,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组织开展实践活动。所有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践活动计划,由学院(部)团委指导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广泛动员,做好团队报备。为推动“三下乡”活动提升组织动员效率,完善项目评价机制,2021年将继续推动建立重点团队网络备案制度。各学院(部)须于7月11日(星期日)前,将实际组建的国家级、区级、校级、院系级重点团队信息在“三下乡”活动官方网站进行报备(具体流程见2021年“三下乡”官网报备流程)。未登记报备的团队,无法在中国青年网上发布活动咨询和投稿,不能申报全国和自治区重点团队及专项计划,不能申报相关奖项遴选。2021年“三下乡”活动结束后,团中央相关部门将对全国重点团队中的优秀单位、团队、个人和活动成果进行遴选和通报表扬。

(三)凝练品牌,做好媒体宣传。各学院(部)、各团队要注重社会实践过程和成果的宣传展示,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校园媒体等渠道,加强对活动中优秀个人及团队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做好典型选树宣传和经验总结凝练。各实践团队要把握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可结合实际开展“云调研”、“云实践”、“云直播”等活动。各实践团队要加强与“广西学联”新媒体平台的联动互动,及时高效地通过“广西学联”新媒体平台进行活动展示。各实践团队积极将实践团队简介、特色做法分享、队员们的所获所得等文字资料,及4-9张图片资料和相关视频等投稿至“广西学联”微信公众号“三下乡”专栏指定邮箱,积极向校团委官方网站、独秀新媒等媒体投递通讯稿和实践材料。

(四)强化管理,做好安全保障各学院(部)要做好实践活动的培训指导和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从立项、实践到总结的全过程指导把关。在活动组织实施中强化制度执行、突出过程管理,开展思想教育,作风教育、纪律教育和技能培训,选派相关专业教师带队指导。要突出社会实践的基地化、项目化管理,做到“按需设项、据项组团”,服务内容和形式切合基层实际和需要,切忌走马观花、变相旅游等。要加强安全教育和保障,各团队成员在开展实践前必须购买保险,实行“安全零报告”制度,做好前期调研和出发的相关准备工作,采用稳妥方式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密切关注实践地疫情形势、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与处置。

七、总结与评优

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学院(部)应及时进行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总结,积极组织各班团支部开展“暑期归来话实践”主题团日活动,加强对社会实践成果的指导,组织学生积极上报实践成果,积极参与学校相关的总结评比活动。学校将组织优秀社会实践项目开展经验分享会,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将影像资料结集出版、优秀成果汇编成册。

2021年820日前,各校级立项实践团队须报送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视频、图片材料要求:相关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配有字幕;图片不超过5张,单张图片文件不低于1MB;文字材料要求:志愿类项目团队总结不超过2000字,重点阐述实践项目实施情况、主要成果、特色亮点以及社会价值等调研类项目团队调研报告不少于6000字

2021年9月10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本单位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总结和影像资料、《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申报书》(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老师”申报表》(附件6)、《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7)、《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8)、《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老师”申报汇总表》(附件9)、《广西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成绩表》(附件10)报送校团委。  

纸质版材料请交至育才校区校团委301办公室(育才、王城校区);行政北楼253办公室(雁山校区)。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校团委学术实践部邮箱:xtw_xssjb@163.com。
    联系人:  瑶(老师),0773-3698502

      梁圣清(学生),19994792646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立项项目一览表(调研类)

2.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立项项目一览表(志愿类)

3.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基本情况统计表

4.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申报书

5.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6.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老师”申报表

7.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人”申报表

8.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9.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老师”申报汇总表

10.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成绩表

 

              共青团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77

附件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立项一览表(调研类).pdf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立项一览表(志愿类).pdf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基本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申报书.doc

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doc

附件6: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老师”申报表.doc

附件7: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8: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9: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老师”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10: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成绩表.xlsx